安徽京翼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建筑工程司法鉴定、钢结构厂房检测、户外广告牌鉴定、房屋加固工程咨询于一体的第三方检测鉴定机构,是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同时具备国家检验检测资质认证、省住房和城乡行政审批的资质认证的单位。
六安房屋质量安全检测站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下列危害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
1、擅自拆改、破坏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影响房屋安全;2、超标准增加房屋荷载;3、擅自降低底层室内标高;4、违反规定安装设施、设备影响房屋结构安全;5、阻碍房屋结构安全责任主体对危险房屋采取解危措施;6、擅自使用经鉴定属危险房屋;7、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8、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9、其它危害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
对于模板施工质量来说,应重点检测其模板及其支架是否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模板安装是否牢固,是否处于允许偏差范围内;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作业面的孔洞及临边是否有防护措施等。
模板安装和预埋件、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要求如下:
轴线位移为±5mm,标高误差为±5mm,截面尺寸基础为±10mm,柱、墙、梁为+4mm或-5mm,主要应采用尺量检测,其中标高检测还应采用水准仪或拉线检测;
表面平整度为±5mm,应采用2m靠尺以及楔形塞尺检测,且每层垂直度为±3mm,应采用2m托线板检测;
预留洞中心线位移为±10mm,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移为±3mm,应采用拉线以及尺量检查。
安徽京翼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主营: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使用、维护等建筑全寿命阶段质量问题鉴定;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幕墙、外墙维护结构等建筑各部位质量问题鉴定)、建筑工程安装质量鉴定、既有房屋相邻权损害鉴定、环境影响及灾损建筑鉴定、历史建筑及文物建筑保护鉴定、建筑工程修缮恢复鉴定、建筑工程技术服务质量鉴定、装饰装修鉴定(住宅、办公楼、商铺、宾馆、厂房等场所)等各类鉴定工作。近年来,上房院司法鉴定中心协助上海市及全国各地法院等办案机关完成数千起鉴定案件,工作成果获得了行业内一致认可和良好口碑,在全国建设工程司法鉴定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依据是否真实、科学、有效?
作为衡量建筑物是否存在质量缺陷的比照标准,鉴定依据通常包括强制性技术规范与当事人约定标准两种类别。在当事人约定标准与强制性技术规范一致的情况下,无论违反哪一类标准均可确认存在质量缺陷且责任在于施工单位;但在当事人约定标准并不符合强制性技术规范的情况下,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后者当然可以确定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但该质量问题的责任主体如何确定呢?这里主要涉及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在浙江裕祥建设有限公司与浙江新镒通实业有限公司、周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鉴定结论为“办公室石材不符合施工联系单约定与规范要求,沿街商铺石材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承包人上诉提出石材被认定不符合规范部分未经样品和检材比对等理由。法院认为:施工联系单上明确记载了“外墙干挂花岗岩主材价(根据甲供样品而订)”,因此,只是花岗岩主材价格根据发包人的甲供样品而订,至于承包人订购的花岗岩是否与样品完全一致,举证责任在于承包人。即,若承包人认为不符合约定、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原因系因发包人指定样品所致,则应由承包人进一步举证证明其提供的石材与发包人提供样品是完全一致的,在承包人并无进一步证据证明其主张的情况下,仅凭石材客观上不符合联系单约定和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现状,并不能得出系因发包人提供样品所致。
关于工程质量鉴定范围;所谓范围,系界限、限制之意。工程质量鉴定范围,即在工程质量鉴定(本文专指法院及仲裁机构委托的司法鉴定)中,委托鉴定的事项适当之界限。在实践中,往往混同使用鉴定范围与鉴定事项两词。所谓事项,为事情的具体项目之意。鉴定事项,即具体委托鉴定的项目。《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51262-2017)第2.0.3项对工程造价中鉴定事项的描述为:“指鉴定项目工程造价争议中涉及的问题,通过当事人的举证无法达到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需要对其进行鉴别、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争议项目。”鉴定范围系裁判者对于鉴定事项是否合适的考量标准,如果鉴定事项超出裁判者允许的界限,就会被认为超出鉴定范围;在鉴定申请及鉴定委托书中,则一般不会明确去描述鉴定范围,仅列明具体的鉴定事项。